台灣女建築家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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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雜誌》讀者投書︱許麗玉|我們如何負責任勘誤

日期 : 2020/02/01 - 2020/02/29

刊載於《建築師雜誌》No.542, 2020/2月號,「讀者投書」 118-120頁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72G6pl

我們如何負責任勘誤」
文 / 許麗玉
圖 / 王儀曾

今日的真假新聞可能左右國家社會的政治、經濟、民生等層面的發展,開放社會裡的每一個人都能檢視公眾人物的發言與勘誤,並提出不同的意見。也就是說,縱容將錯就錯的社會風氣,不重視勘誤,我們就是不負責任的現代人,我們的社會也不進步。
「勘誤」本是出版用語,是仔細閱讀出版品後,針對內容文字、語氣的誤用、誤導,提出糾正。勘誤的關鍵在於閱讀,初衷不是找麻煩,而是負責任的閱讀者應有的行動,其功效是促進出版業應有的專業品質及社會作用。對追求開放、進步的現代人而言,負責任閱讀並適當的提出勘誤,應可視為向認真勞動的編輯與作者致意。
這對現代社會下的專業領域之一︰建築師,基於職業的特質,應該明白「負責任」的輕重與影響,絕不能靠一方印章與一紙證書而放縱言行,這是因為我們很清楚「知對錯」、「明是非」、「謹言慎行」才是建築師的基本德行。因此,當我們的建築專業雜誌—1975年創刊的《建築師》邁入2020年之際,提出「勘誤」︰1979年一/二月出刊的《建築師》專集—「光復以來臺灣建築的回顧 (1945~1978)」,即是一種負責任與誠實的閱讀,向過去到今日持續記錄我們所在的建築環境之專業雜誌的編輯與作者致敬。

回顧1979年
我們為何必須回顧1979年?一則是1979年對台灣社會的意義是再一次的社會階級關係急遽的變動,也是建築界對台灣建築的傳統與現代的失望與欲求浮現,批評當時的建築師對台灣社會應有認知與責任感。二則是這期專集製作了一份從1945-1978年的年表,該表以建築作品、建築大事、出版紀要、都市計畫、政.經.文.社,共五個軸向,呈現1945~1978年臺灣建築與國家社會間的關係,當年由王立甫、黃模春、黃健敏、夏鑄九、孔憲法、王鎮華,共六人完成的內容,共47頁(第7頁~第53頁),約占了整本專集三分之一的版面,其勞動量之大,至今還沒有人勇於嘗試做第二次相似規模與架構的年表,或許也沒人有把握這樣的年表內容的準確度與客觀性,因此,這份年表成為數十年來研究戰後台灣建築發展的基本參考資料之一,不能小覷其重要性。換言之,當年辛苦製作這份年表的人在年表首頁已提醒內容部分待考據,原本期待後繼有人提出勘誤,卻遲遲未發生,這不能完全歸責於當時的製表人,更多責任是在我們身上,應該反省自己對戰後台灣建築歷史研究的怠惰與不關心。

年表誤植之處
在1979年專集的第28頁年表建築作品列︰1965年(民國54年)2月—「石門水庫涼亭(大壯、王秋華)」,第一處誤植是「王秋華」之名,正確的設計建築師姓名是「王儀曾」,她是實際的設計者。王秋華建築師與王儀曾於1962年相識,至今仍保持聯繫,她本人確認此事。據王建築師的描述,王儀曾年少便隨家人移居美國,於美國接受建築教育,目前定居美國。另外,根據銘傳建築系徐明松教授於2009年2月刊登在《台灣建築》雜誌的文章—〈石門水庫紀念碑與王儀曾〉,1960年代初期,王儀曾受當時的教育部部長勸說來台「為國服務」,曾短暫於剛創辦的中原及東海大學建築系教書,儘管「大壯」建築師事務所(黃寶瑜)標示於施工圖資料上,實質設計者是王儀曾建築師。
第二處誤植是「石門水庫涼亭」的名稱,應為「石門水庫紀念碑亭」,案名出自「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藏—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資料庫」石門水庫紀念建築竣工圖。同樣都是以「亭」為名的建築,王儀曾建築師設計的石門水庫紀念碑亭,是包含了石門水庫興建紀念碑,一大一小,建築與景觀整體配置形成的「亭」之紀念性空間,而非一般的「涼亭」。
第三處誤植是年份,根據「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藏—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資料庫」,石門水庫紀念建築—石門水庫紀念紀念碑亭竣工圖上記載建成時間是1964年6月。

釐清謠傳
這次勘誤的起因是王秋華、修澤蘭、王儀曾,三位建築師,剛好都是女性。
數月前,台灣女建築家學會收到來信詢問,一群研究紀念性建築的年輕人從公開的資料庫與新聞資料搜尋,意外發現石門水庫涼亭的設計者出現不同版本如下︰
  1.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資源局全球資訊網2018年2月2日的新聞稿(與YAHOO奇摩新聞2017年9月18日刊登同樣內容)︰「在南苑公園裡有座狀似「天書」的建築是當時名建築師修澤蘭所設計,主要意涵在⿎勵施⼯⼈員不管多忙,隨時要充實⾃⼰,…」
  2.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資料系統辨識號 0001652597(經查是國美館2003年建置的「20世紀台灣美術」網站資料),該筆資料主要標題 : 「建築」,創作者 : 「黃寶瑜」,內容 :「1965建築作品--石門水庫涼亭(王秋華)」。
  3. 成大建築系傅朝卿教授著作《中國古典式樣新建築—二十世紀中國新建築官制化的歷史研究》(1993年南天出版社初版)與93學年度第二學期博碩士班「台灣近現代建築專題討論」課堂講義,同樣的內容摘錄如下︰
「抽象步趨的中國古典式樣
除了具象的中國古典式樣新建築外,在一九六○年代下半開始也有建築師企圖以另一種現代建築之表達方式與手法來創造一種新的中國風格以滿足大眾及業主對中國意象之要求。在這些建築師之心目中,現代建築應該是充份彰顯現代營建材料及科技之成果,不該再是古典詞藻之疊砌,於是他們把重點置放於古典建築意象,抽象步趨於是成為這些現代主義建築師之共同走向。所謂抽象步趨,簡單的說就是把古典元素加以抽象化使之不再帶有原樣繁複之具體特徵,因而它可能會被施用於能建築之任何部位上。事實上,早在一九六五年由黃寶瑜及王秋華設計的石門水庫涼亭,就有抽象形式詮釋古典建築的企圖。」
  1. (網路上一般民眾貼圖)經濟部水利署北區資源局利於石門水庫紀念空間的說明牌內容︰「本空間之紀念涼亭原址於石門發電廠旁,建於1964年,由當時任教於中原大學建築系的王儀曾建築師設計,…」
  2. 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藏—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資料庫(http://ntmgov.ugear.tw/ugC_Search.asp),案名︰「石門水庫紀念碑亭」,建築師︰「王儀曾Wang,Yi-Tseng,黃寶瑜」。
起初接到這樣的詢問,我感到錯愕。從建築年分與設計作法來看,今日對戰後台灣建築有些研究的人,應該會懷疑王秋華與修澤蘭皆非此案的設計者,一是因為修澤蘭建築師當時正忙著做陽明山中山樓的工程,為何會跟黃寶瑜合作此案? 我從修建築師的家人口中也證實修建築從未做過石門水庫相關的工程設計。二是因為1960年代王秋華建築師還在美國工作,如何與黃寶瑜合作此案? 又因為我為《臺灣建築學會會刊》編輯王秋華建築師的專集,同樣做了一份王秋華建築師的作品年表,其中並沒有這項設計案的紀錄,只有在王秋華建築師的自傳裡,曾提及王儀曾與她在1963-1965年初相識的往來,且王秋華建築師於1965年已回紐約古德曼建築師事務所工作。
面對不同版本,除了要盡快確認哪一個才是正確內容,以釐清其它的謠傳,我更關心的是各種版本的源頭必須勘誤,特別是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與成大建築系教授傅朝卿的版本,前者是政府公開資料庫,每一個人隨時都能查閱,擴散範圍不可想象。後者則是已引用此案對王秋華建築師的建築設計形式有所詮釋與批判,並用於研究所建築史課程講義中,對建築啟蒙的莘莘學子集體影響甚鉅,對沒做此案設計的王秋華建築師個人而言,因此案被以「抽象步趨的中國古典式樣」一詞加諸其身,豈不沉重?
首先,我運用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提供的部長信箱提出勘誤,並詢問該資料庫該筆資料來源,不久,我收到國美館來信說明該筆資料是由該館於2003年建置的「20世紀台灣美術」網站資料,將會更正「王秋華」為「王儀曾」。我再去信國美館與國家文化資料庫,同時附上台博館資料庫資料,強調應同時勘誤年份為1964年,並應斟酌如何呈現王儀曾為實質設計者,即第一作者,結果是國美館來信通知將即刻關掉該網站,也就是使該筆資料消失於政府公開資料庫!
同一時間,我詢問深入研究戰後台灣現代建築的成大建築系主任吳光庭教授,關於台博館資料庫整理石門水庫紀念碑亭的圖資判斷與結果,以及建築界是否有人曾針對此事正式釐清? 接著,我透過《建築師》雜誌與《台灣建築》雜誌編輯協助,確認於2009年2月《台灣建築》雜誌曾刊登一頁由銘傳建築系教授徐明松撰文的〈石門水庫紀念碑與王儀曾〉,公開澄清了此事,證明石門水庫紀念碑亭設計者為王儀曾建築師。其後,於2011年1月28-29日的「傳承與轉型—中華民國發展史論文研討會」上(準建築人手札網站討論區於2011年10月18日刊載),王俊雄教授發表的論文—〈中華民國與建築-百年發展歷程〉也公開表明此案為王儀曾建築師設計。從徐明松與王俊雄二位教授的文章內容來看,他們根據的資料來源應為台博館自2009年起收藏的圖資,即石門水庫管理局捐贈台博館的石門水庫紀念建築的工程圖資。反觀傅朝卿教授的著作參考資料來源為何? 我曾試著追溯同樣的內容是否曾出現在1993年傅教授出版著作之前的其他出版品或其他人的論文,至今未有所獲,只有本文提出勘誤的1979年一/二月出刊的《建築師》專集—「光復以來臺灣建築的回顧 (1945~1978)」年表,是最早出現「王儀曾」誤植為「王秋華」的內容。

勘誤後的期待
從歷史的視角來看,過去的誤植不會自然而然消失,反而會潛入意識裡成為認知的謬誤,因此,無論事隔多少年,勘誤都是必要的。這次能在創刊45年即將邁入第46年的《建築師》雜誌同意下,提出針對這本雜誌40年前出版內容的勘誤,除了在誤植出處,即《建築師》雜誌,再次校正,以正視聽,更希望藉此明確強調做好這本專業雜誌對於我們的台灣建築研究之重要性。
除了「勘誤」,「文責自負」也是常見的出版用語,是指撰文者負責任嚴謹撰文,也必須負責任的標註資料來源,然後是編輯者負責第一道校對勘誤的工作,盡可能做到出版品內容準確度值得信任,這是編輯出版品的專業態度。而讀者閱讀也有責任,特別是對專業主題的出版品,一旦發現內容引用資料有誤植疑慮,或內容詮釋恐有誤導的後果,讀者不該畏於得罪人、擔心影響人際關係,就不向出版者或作者提出勘誤,久而久之習慣沉默的下場,小則以訛傳訛,卻事不關己,更可怕的是我們的思考與行為無法突破保守、虛偽的囚籠,如何在設計上談創新與自由? 這樣的道理,對於堅持專業尊嚴的我們,即所有視建築設計為辛苦完成的作品、以設計者為作者的建築人,應該已是共識了。
對勘誤後的期待,還是回到我們自己,希望能彼此提醒,謹記建築具公共知識性與社會意義,我們如何嚴謹面對自身的專業,會影響社會大眾如何看待建築,以及我們的專業環境,這是我們應有的建築態度。

**勘誤之勘誤 by 謝明達(Ming-Ta Hsieh) **(已於全文中更正)
文中"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應為"國立台灣博物館""....第二處誤植是「石門水庫涼亭」的名稱,應為「石門水庫紀念碑亭」,案名出自「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藏—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資料庫」石門水庫紀念建築竣工圖。同樣都是以「亭」為名的建築,王儀曾建築師設計的石門水庫紀念碑亭,是包含了石門水庫興建紀念碑,一大一小,建築與景觀整體配置形成的「亭」之紀念性空間,而非一般的「涼亭」。第三處誤植是年份,根據「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藏—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資料庫」,石門水庫紀念建築—石門水庫紀念紀念碑亭竣工圖上記載建成時間是196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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