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建築家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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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時論廣場|姜樂靜|別拿「建築師」當政治祭品

日期 : 2017/10/27

《中時電子報時論廣場全文連結    

投書原文: 

別拿「建築師」當政治祭品 
文:姜樂靜(建築師,台灣女建築家學會共同發起人) 

當樓倒災難發生,義憤填膺之時,群眾無法等待追根就底,瞭解真相,而是急著要揪出「罪人」,看建築師像極了古時會畫符的巫師…就抓去當祭品! 

王定宇立委帶頭提案修「刑法193條」,意圖重罰建築從業者死罪。凡在建築圖上簽名的起造人與建築師就一定是殺人者,就是要命抵命除之而後快的犧牲者。我認為人人有責,但沒有誰該死,或誰不該死,反而是這些立委藉民怨可用、圖政治利益的一場秀。 

車子的設計與房子的設計,應該是一種最接近的設計委任。汽車是大量生產,經過無數的測試、模擬可能的意外衝擊,確保安全上路。而建築設計是單一個案,依照建築法令設計結構及消防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使建築能提供緩衝時間,讓人們能及時疏散逃生,確保安全居住環境。但在業主有限預算的發包工程下,營造廠有造價考量的派工,若達三四千人次,是否仍能精準的依圖施作?而當房子老了,又該派誰持續檢驗與補強? 一棟建物蓋好之後的四五十年生命期裡,會不會被不同的人珍惜?或是自掃門前雪,堆滿了物品,擋住消防栓與逃生動線,任由公共區域破壞不維護?還是不顧原本建築安全設計,擅改結構?等地震來時,房子根本沒有結構防禦能力了。 

建築安全人人有責,建築使用也像謝文泰建築師的臉書貼文:「起造人就如開餐廳的人,建築師是設計食譜的人。那麼營造廠就是總鋪師,有很難懂嗎?」 當有人拿過期的海鮮與地溝油或是噎死了,親愛的,該立法判誰(皆非蓄意的人)……死刑?我願擔起應負之責來做了25年的建築師,但這樣的政治作秀操作與汙名化設計者,讓我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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