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建築家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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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林嘉慧|重塑建築師職業形象,公會之責

日期 : 2017/10/27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全文連結     

投書原文:  

重塑建築師職業形象公會之責 
林嘉慧(建築師,台灣女建築家學會共同發起人) 

台南區立委王定宇帶頭修改刑法193條,意圖使建築監造人(建築師)充當營造業偷工減料、不當管理的代罪羔羊,更荒唐的以「未按建築成規」造成的業務疏失,重罰刑責,甚至處死。這項攸關建築師性命的修法提案,居然在交付二讀前,才傳到建築界,建築師皆成了驚弓之鳥。怒問:台灣建築師犯了什麼滔天之罪?竟被自己的國家當成預備殺人放火的罪犯?

細讀立委提案修法理由,居然是立委諸公們混淆「監工」與「監造」的權責範圍。監造不是監工,權責範圍不一樣,立委不了解建築師的專業工作定位,以偏概全的修法,就會造成落後的國會、落後的國家,這種問政品質根本不被建築界認同。

根據建築法規之原意:「所有的專業技術如結構施工安全等應由結構技師,營造廠主任技師負起『監工』責任,建築師的『監造』是總體性滿足業主之要求而執行之『總體監造』。施工安全主要是主任技師、工地主任的責任,建築師僅負連帶責任。各工地施工绿色告示牌應將各專業技師並列其上,避免法院誤會監工不當之責任全歸建築師。」

這次立委的荒誕修法,同時也呈現了長期以來,社會大眾不了解建築師的專業工作,誤以為建築師是畫圖蓋章的繪圖員,或是監工、賣建材的承包商,或是房地產開發商。其實,建築師的專業工作是總體工程計畫,縱向溝通各制度面的需求與規定,橫向整合各營建技術專業,同時還要表現都市空間內涵,並參與社會文化工作。今日面對刑法193條修法的荒謬,建築師公會應該積極向社會大眾重塑建築師職業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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